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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经常居住地问题。

 02-20 18:50  悬赏 20  发布者:he5185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广西 回答:(6)
(2014.01.18日,交通事故地在广西贺州)死者当时驾使摩托车(证照全)死亡,对方是主责(或全责)。死者是广西农村户口,但十几年连续在广州工作,(厂方没有买5险1金,只找到死者2010年9月28日至2011年9月28日的广州居住证。)死者于2013年6月请假回来考C1驾驶证。

肇事车(车主即是司机本人)有交强险和另有50万的商业保险,车输并挂靠在某公司。

目前已经取回的证据:
1、 劳动合同,时间从2011年5月19日至2013年5月18日。
2、 公司出具证明:兹证明何某某(死者),男,广西~~~(住址省略),于2001年8月至2013年7月供职于广州市某公司(省略)某岗位。
3、 公司出具的工资单证明:从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
4、 发工资所用银行帐号的流水明细帐,从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发工资是到2013年5月)
5、 公司企业注册基本资料。
6、 如果起诉出庭,可以叫以前同事作证。


   问题1:死亡赔偿金按经常居住地算(广州)起诉,证据是否足够。
   
       2、 起诉对像,可否同时包括:a交强险保险公司;b商业险保险公司;c肇事车挂靠公司;d车主。采取怎么样的策略起诉。

       3、有绝对把握按经常居住地算死亡赔偿金的律师,1月内可联系我(he5185@163.com或电话189 7824 0180,律师费如何计算?


(另,还有约25(x1/2)年儿女扶养费和38(x1/2)年父母的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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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0日 19时04分
先由交警部门分清责任后可以向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12万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后,剩下部分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其中,死亡赔偿金根据户籍不同相差也很大,如果农村户籍在城里工作一年以上的,收集好证据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9 08:55
你好,可以按照经常居住地的生活标准计算。
回复时间: 2014-02-19 11:01
可以按照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赔偿。可以同时起诉保险公司,车主,公司。
回复时间: 2014-02-20 19:13
可以要求城镇户口计算,可以起诉司机,挂靠公司、两个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补充死亡前,死者在广州居住的信息。
回复时间: 2014-02-20 19:23
经常居住地在广州
回复时间: 2014-02-2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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