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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如何追回拆迁补偿款

 02-19 18:24  悬赏 0  发布者:往事随风2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石家庄 回答:(4)
我与前妻2012年离婚。后来发现她在2009年,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瞒者我私自够得一处门面房,并在2010年被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150万。经法院调查开发商分2次将该笔款项转给了她的代理人和此前该门面房的承租户(教育支付中心),我已起诉了前妻,还需要追加她的代理人和前承租户为第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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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19日 19时16分
据你所述,可以追加。你前妻的行为构成隐瞒财产的情况,可以主张她少分此财产。
追问:

拆迁款后来陆续被取出,转移了。怎么还能追回来啊?

回答:

据你所述,可以根据转账记录寻找证据,然后查封冻结,依法追回。

追问:

现在前妻说是别人用她的身份证买的。法院还没有开庭呢!可具我了解她是亲自去拍卖行拍买回来的。门面房拆迁时,房产证就是她的名字,拆迁补偿协议书上也是她的亲笔签名。

回答:

据你所述,她应当证明是他人借用其身份证购买的事实,否则其说法不符合常理,法院不应当采信。另外,你可以搜集证据证明你所说的拍卖、拆迁协议等事实。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但我的律师却说不用,晕。我怕我的官司赢了也追不会来钱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9 18:30
可以追加!
回复时间: 2014-02-19 18:44
根据需要追加第三人或共同被告。
回复时间: 2014-02-19 20:57
建议追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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