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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天津 02-19 22:05  悬赏 0  发布者:ll-lzc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原来和丈夫一起在外地打工,但因感情不和,2009年他离开我和儿子共同打工的地方去其他的地方或回老家做买卖,具体不详。2010年的时候他通过我向我姐姐借款4万元说是做小买卖,有汇款单,没有借条。2011年因问我事情来我打工地一次,从此杳无音讯,互不联系。看来他没有和我继续生活的想法,我想提出离婚。
现咨询:
1、2009年以后我们两地分居,是否符合分居两年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2、我姐姐的银行帐户与我的银行帐户有过多次资金往来,离婚时他会不会说我姐姐帐户的钱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分割?
3、我自己挣的钱因和儿子生活所剩无几,他是否可以追查我消费情况?
4、他向我姐姐借的钱没有借条我是否能要回来?
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补充:
我们经常吵架,有一次吵架他动手打了我,儿子可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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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0 10:56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0 12:16
1、需要证据证明。
2、有可能。
3、不好查。
4、应当由你姐姐主张权利。
  • [天津-滨海新区]
  • 于海英律师 VIP
  • 电话:13752441166
  • 92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0 16:33
分居情况需要证明,需要对方举证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2-20 09:10
可以.
有可能,但他必须有证据.
无用.
先收集借款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2-20 10:18
1.分居2年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
2.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是共同财产时候才可以分割
3.应该不会追查
4.有证据表明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2-20 11:18
1.可作为离婚理由,但严格讲工作原因而非感情不合造成的分局不属于法定应判定离婚的理由;2.不会;3.法院不给追查,没实际意义;4.你无法要,你姐姐有证据可以起诉,但除证据还涉及时效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2-20 12:08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4-02-20 12:31
1、你可以起诉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银行账户的钱要看资金来源。3、不会。4、借款的事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
回复时间: 2014-02-20 15:00
1、如果你确有证据证明分居两年的,法院应该判离2.需要有证据才可主张3.应该不会
4.确有证据的,你可主张
回复时间: 2014-02-21 12:05
1,有分居2年的证据,法院一般会判离;2,须有证据证明;3,不好查;4,固定证据.另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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