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调解谈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底商门面租赁纠纷

重庆-涪陵 02-21 15:39  悬赏 0  发布者:70724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有十家左右租了消防队的门面,长的已经营了十多年,短的也有几年,合同都是每年一签,但到了去年8月合同到期消防队不续签合同,最先以部队清理固定资产为由,后又以清理转让的门面为由,最后以政府纳入要整治范畴,需进行片区改造,要求搬离。以前的这个地方是人都没有几个,现在该地段已成中心闹市区,就连位置不及我们这十多个门面的,转让费都已达到30万元/个。
    我们认为这是消防队在假借政府整治,变向收回门面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政府整治与收回门面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何况去年底政府已将我们的门头和柱头全部装修一新,还为大家重新做了店招。
    请问律师朋友,消防队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作为劣势群体的我们该怎样来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1 15:56
可以起诉消防队。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请问如果我们起诉的话以什么理由呢?

回答:

根据你的叙述,可以消防队违法为由起诉。

追问:

再次感谢冉律师百忙之中的回复,我再把一些资料补充一下:
消防队昨天给每家店面发了一张“关于收回实验转盘门面的通知”,要求“于2014年2月28日前搬离现租门面。逾期不的搬离者,将停水断电,并采取法律手段劝离。”

回复时间: 2014-02-21 16:39
由于你们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如果出租方不出租收回自用,你们只有搬走;如果出租方继续出租,你们有优先承租权。军队的房子是在清理。你们可以和消防队达成新的协议,如果他继续出租,你们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河南周口
天津河西区
江苏无锡
山东淄博
北京西城区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12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963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82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7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38
河南 周口
人气:232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