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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北京 02-22 14:19  悬赏 0  发布者:12311q……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
去年,我在北京上班的时候认识一个朋友是湖南的,我们一个单位,那时候我们关系特别好,她有事情回老家就向我借了3000块钱,我取的现金给的她,这个我们同事可以作证,她说等她发工资的时候就告诉公司把钱发给我就好了,后来她没有告诉公司,钱也给发给她了,没发给我,这事是我问公司才知道的,但是当时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去杭州找她男朋友去了,然后到了那她也没工作了,后来呢她的一个远房的婶婶在我们那,我就和她说了,估计是她婶婶回家和她妈妈说了吧,她从此就不和我联系了,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在网上她也不说话,我估计她肯定就是借钱的事情吧不想让她妈妈知道,后来她婶婶一说她估计就生我气了,我该怎么办好阿??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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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22 14:47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清偿债务的
追问:

可是我也没有什么证据,追回来的可能性大吗?是不是诉讼费就很高阿?

回复时间: 2014-02-22 14:50
起诉可以
追问:


可是我也没有什么证据,追回来的可能性大吗?是不是诉讼费就很高阿?

回复时间: 2014-02-22 15:54
搜集对方借款的证据,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但诉讼需要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回复时间: 2014-02-22 19:16
主要是证据。
证据扎实了,才有胜诉把握
回复时间: 2014-02-23 00:47
你好,建议搜集对方借款的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清偿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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