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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踝骨折没有伤情鉴定能直接起诉吗

陕西-咸阳 02-23 11:40  悬赏 0  发布者:dongli…… 给我留言  回答:(8)
2013年12月29日,我被三人打伤,报警后被110送往县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脚脚踝骨折,经手术右脚踝内置钢板和三个钢钉。派出所调解也没有结果。现在已出院五十天,派出所迟迟不给做伤情鉴定,还说要等一年后作完二次手术才可以做伤情鉴定。但是害怕一年后失去诉讼时效怎么办?我现在没有做伤情鉴定法院会受理该类案件吗?据我所知,脚踝骨折基本属于轻伤,如果法院受理的话,我以后还能加追刑事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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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23 12:05
做伤情鉴定,如果在轻伤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追问:

你好,请问伤情鉴定是否必须由派出所委托鉴定?

回答:

是的,如果派出所推诿不办,可以向其上级反映

回复时间: 2014-02-23 12:23
必须先经法医鉴定伤情;
回复时间: 2014-02-23 11:47
必须先经法医鉴定伤情;
追问:

你好,谢谢你的回复。你是说必须做完伤情鉴定才能到法院起诉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派出所现在不给做伤情鉴定我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4-02-23 12:09
你可以到法医鉴定所去鉴定伤残级别
回复时间: 2014-02-23 12:22
必须现在申请做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2-23 13:42
你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伤情鉴定,轻伤以上可以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2-23 21:30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2-23 21:4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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