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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没有权利不让我年审或吊销营业执照 以及加罚我每天3-5%的迟纳金。

 02-24 22:40  悬赏 0  发布者:abc042……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1)
我是一个小区里面门面的业主,我的二楼有一个超出一楼门面大门1.5米的阳台,每天8:30之前我会把一个宽50厘米高1.2米的奶茶架子,放在店面边卖一些零食,8:30城管上班后我再把它搬进店里。长期以来都是这样,要么在城管到来之前搬进去,要么他们来后在门口喊一声我就把它搬进去。但去年腊月二十八那天突然接到城管的处罚通知书,上面说我在前一天占道经营,要在第二天之前去城管队接受处罚,因为马上要过年了我就没去,今年过来后他们又给我发了一张单子要求罚款500元,我和他们争辩几句他们扔下单子就走了。今天城管又有人来发单子说如果不交罚款每天要加罚3-5%的迟纳金,而且今年不能年审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我问在小区里巡查的城管为什么在8:30之前收进来还要处罚,他们讲这是他们大队在他们上班之前过来偷拍的,他们也不知道(之前如果有检查,巡查的城管会提前通知我们)。现在我有几点疑惑,
第一、我在阳台下面的店门口放货架属于占道经营吗?
第二、在城管上班之前摆放货架是不是违反条例?(城管大约8:00上班,走到我们这8:30)
第三、城管有没有权利不让我年审或吊销营业执照 以及加罚我每天3-5%的迟纳金。
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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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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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5日 10时46分
1、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因此,你的这种行为属于超门店营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通过占用其经营场所门面以外的方式进行的占道经营;
2、占道经营和城管何时上班没有必然联系,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一直在延续,只是是否没抓到的区别;
3、年审是由工商部门负责,城管是无权干涉年审工作;如果未能缴纳罚金,工商部门可以根据规定做出是否通过年审的规定;
4、对于该行政处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前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未能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救济途径的,城管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法条参考: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追问:

谢谢,不过我不知道到哪里和怎样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指点,谢谢。

回答:

1、行政复议的主体即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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