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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算不算对方造成的人生损害?

甘肃-张掖 02-25 21:46  悬赏 0  发布者:陈学银 给我留言  回答:(6)
A方把B方多年以来的路开发种地,因为·A方给B方造成道路不通的因素,所以两房再商量的过程中发生了争执。A方的老婆对B方进行殴打的过程中B方在正当防卫的时候碰到了A老婆的头,她睡在到地。她就以高血压为由来要挟B方来赔偿(声明她一直就有高血压)。请问B方要不要赔偿?B放不赔偿,A方还是不会留路,请问,B方应该采取什么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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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5 21:56
向法院起诉。
追问:

谢谢杨律师。我想搞明白,她的高血压与B方有没有直接关系?

回答:

需要做鉴定。

追问:

如果A方做了一切检查,都没有查出毛病,那这些检查费该不该B方承担?

回答:

做用药合理化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2-25 22:10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4-02-26 08:16
你好,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2-26 08:19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2-26 11:42
你好,积极收集证据,马上起诉。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2-26 22:52
高血压不是外伤引起的。
追问:

由于A方坚持不留原来的路造成B方五亩地不能正常的耕种,按法律程序A方会不会赔偿地的损失,要是赔偿,是按什么标准赔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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