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李仁红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啊咋咋

 02-28 08:57  悬赏 10  发布者:12054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5)
男子多次公共场所当众抠摸妇女,未造成任何后果,最高可判几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8日 09时28分
您好,如果构成猥亵罪,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刑事诉讼中遇到问题可以来我事务所详谈,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8 09:23
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14-02-28 09:30
如果公共场合强制猥亵妇女的,可能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14-02-28 09:50
刑法规定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 侮辱妇女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妇女伤害的是妇女的性的羞耻心 侵害了妇女的性的决定权 违反了性行为的秩序 猥亵行为与侮辱行为具有同一性 因此 你说未造成任何后果是错误的 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的行为本身就是刑法规定的法定加重处罚情节
回复时间: 2014-02-28 15:18
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猥亵罪,五年以下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42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