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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杭州首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未按合同规定办理2013年全国中级会计师报名等培训的事宜咨询

 02-28 12:44  悬赏 0  发布者:2013年中……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6)
本人于2013年1月17日与杭州首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关于参加2013年全国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及培训的正式合同,并与2013年1月18日付款28000元,到该公司的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账号:0120012830001705。直到2013年9月份未接到任何通知,后与该公司业务员任萌联系,一直未果,直至2014年2月份本人要求退款,任萌说做不了主,后于其公司经理黄荣联系,直至其不再接听电话。请贵处给予一定的指导。谢谢!我是否应该报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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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8日 14时48分
您好,涉嫌诈骗,建议尽快报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8 13:03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2-28 13:06
您好,建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2-28 14:51
你好,建议你报警吧。
回复时间: 2014-02-28 14:53
你好,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4-02-28 15:23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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