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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平米二手房买卖纠纷

河北-张家口 03-01 16:04  悬赏 0  发布者:gangga……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2011年6月8日购买了一套张家口市桥东区天阳西区170平米的二手房,房屋信息我是从报纸上看到的可改名,房主以26万够得,以58.5万卖于本人,当时房主承诺各种费用均已交清包括办房产证和土地证以及工本费,就等着拿房本,房主带我们到房开重新开据了新的购房合同。按照国家规定140平米以上应交税4%,事后本人得知房主实际交税2%,并且各种费用收据的交款人都是房主。当时原房主将各种费用交至桥东区财政局,没有交到房开。本人咨询问题如下:
1、本人现在需要办理房产证,原房主未缴纳的2%的税是否需要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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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3-01 19:25
你交完向房主追偿
追问:

您好,陈律师,我依据那条法律法规去向房主追偿?恳请您的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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