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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了别人 他过了两天才报案去的医院 这样我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沈阳 02-20 22:47  悬赏 10  发布者:qin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把别人打伤了 他过了两天才报的案 在派出所我承认打他了 铁棍也在派出所手里 但他超过48小时才报的案 我有可能利用这点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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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0 22:49
   不能。
回复时间: 2009-02-20 23:07
你已经承认了,就无法免除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09-02-21 08:50
要看具体的情况,虽然你承认了,但是要看被害人的伤是不是你打的
回复时间: 2009-02-21 11:50
不能,公安机关不会因为对方何时报案作为不予立案的依据
回复时间: 2009-02-21 15:29
你的这个理由依法不能成立,法律并未限制必须在多长时间内报案才有效,但你可以提供他也有过错的证据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22 15:07
如果只是打,但没有轻伤及以上的后果,你是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受报案时间的限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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