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师生恋

广东 10-12 13:49  悬赏 0  发布者:wuflyi…… 给我留言  回答:(3)
中学未婚教师与本校17岁女生发生恋情,并发生了性关系,后被家长知道.请问教师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或其它什么责任?家长又应该追究教师什么样责任?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12 13:54
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不自愿 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涉嫌强奸
回复时间: 2010-10-12 16:12
   双方自愿的话,不构成犯罪。可向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反映给予行政处罚。
回复时间: 2010-10-12 20:28
就你所说的“发生恋情,并发生了性关系”,不需要付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福建莆田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8005
广西 柳州
人气:714711
陕西 西安
人气:5844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