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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侵犯个人隐私

 02-21 14:46  悬赏 5  发布者:snake1……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桂林 回答:(3)
我在一单位上班,单位配个邮箱给我们用,邮箱可以用来发短信的,在私人时间可以发私人短信,但是私人短信要收费,在工作时间必须发工作短信。我用这个邮箱在上班时间发了私人短信,被单位发现了,对我行进处罚。但我觉得他们直接看我的私人信件,直接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非常的恼火,而且还要被他们收取短信费。(相当于被别人脱了裤子还要付钱给别人),我想告他们,告他们侵犯个人隐私,可以提起什么程度上的索赔?给个参考,要他们道歉还是赔钱?赔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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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2月21日 15时02分
我个人认为,公用邮箱就是为了公用的,你把私人信件用公用邮箱发,说明你自己也没有将其作为个人隐私看待。领导在公用邮箱中查看邮件,不能认为是侵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OK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1 14:59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2-21 15:16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但你胜诉的可能小很小。
评论者:打到资本家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2-21 22:06
你违反公司规定在上班时间发了私人短信,公司没有处罚你已经不错了,你就别想索赔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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