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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退款问题

四川-成都 03-09 00:18  悬赏 0  发布者:沐雨36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于2012年10月23日在成都金九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校园代理处报名参加13年初级会计职称培训,但其开班后并未通知我上课,直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都没有通知,本人于2013年9月底开始打电话要求成都金九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退款,并去公司本部要写过退款申请,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多次打电话要求退款,但商家不断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找不到本人信息,要求提供发票,和收款人单据,本人皆已提供,但是商家还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之后不再理会,打电话不接,甚至直接挂电话。请问此事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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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9 09:34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追问:

可以具体讲一下如何起诉吗?

回复时间: 2014-03-09 20:41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
追问:

可以具体讲一下如何起诉吗?

回答:

您好,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起诉须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工商性息、证据材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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