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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甲原住一处宅基地,在2005年土地调整时,由集体调整给新宅基地一处,有乙方修建甲方住院住宅地,双方

甘肃-武威 03-09 15:06  悬赏 10  发布者:BFA 给我留言  回答:(4)
一 ,乙方以甲方院内的三间房子及其他作价为4500元,出售给甲方。        二,乙方在新修建的住宅地动工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先付给乙方2500元。         三,乙方在新房修建好,在2006年5月1日前必须搬迁,搬迁完后,甲方一次性付给剩下的2000元。       四,乙方所占老宅基及厕所地面积共计81平方米,由甲方在自己承包地中划拨给乙方耕种。         五,甲乙双方母亲最终去逝后,坟地由甲方在自己承包地中承担。父母亲宅基地,承包地由甲方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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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9 16:38
咨询什么
回复时间: 2014-03-09 15:36
你好,不知你要咨询什么事情
回复时间: 2014-03-09 20:15
你好,建议你把要咨询的问题表述清楚
回复时间: 2014-03-09 20:21
你好,不知你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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