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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认定以及遗产继承问题

内蒙古 03-10 16:23  悬赏 10  发布者:xy_rjk…… 给我留言  回答:(1)
舅母1998年去世后,留下舅舅、和三个子女(都已结婚成家),当时未进行遗产划分。2000年舅舅又找了老伴儿,但没领结婚证。这个老太太有三个孩子。当时他们在一起时,老太太的大儿子已经结婚;二儿子已经工作,他们在一起没多久就结婚了;小女儿13岁,由舅舅抚养至今,已经工作,马上要结婚了。现在舅舅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老太太和她的小女儿在舅舅去世后取走了舅舅银行存的二十几万,拿走了房子的房本(房主是舅舅)。舅舅的葬礼老太太没有参加(谎称有病,其实是怕舅舅的孩子追问遗产),小女儿参加了。
现在舅舅的孩子想追回舅舅的遗产,如何追回?追回后将如何按照法律划分?老太太和她的孩子们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老太太和舅舅算事实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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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56
1、舅舅的孩子有继承者遗产的权利,可起诉处理;2、老太太的孩子没有继承的权利;3、老太太和舅舅不算事实婚姻
追问:

老太太有权分遗产吗?会分走多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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