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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抢劫5年后被通知缴纳罚金2000元

安徽 10-14 14:25  悬赏 0  发布者:蜜桃多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一个朋友5年前,当时的年纪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与几个同伙参与了一起抢劫案,抢了受害人一部手机(价值几百元),他当时并未参与具体抢劫行为,只是站在附近,至多算是从犯。事发5年后,刑警队通知其缴纳2000元处罚金,请问这样是否有法可循?缴纳罚金后是否会判刑?
请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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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14 14:38
此文不合逻辑
首先 这是个抢劫 尽管不是主犯 但起刑点应该是三年以上了~!(16岁以上不满18只是从轻而已)~并且是并处罚金。而你朋友居然没判!! 跟据刑法是 并处罚金  看你的留言 是要单处 罚金 显然不符合逻辑
而且通知缴纳罚款要有通知书一类的 看情况也没有 而且罚款要法院通过判决书作出的 而不是刑警决定的~~!
不知道是否有其他的情节你没表述!
回复时间: 2010-10-14 16:04
刑警队通知缴纳2000元罚金是错误的,即使缴纳此款也不能合法免除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0-15 10:20
刑警队要求缴纳2000元罚金没有法律依据,抢劫是严重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交纳了罚金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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