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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挂上我的车门被挂到责任怎么认定

山东-青岛 03-10 19:27  悬赏 0  发布者:陈波316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的车停在路边,让后我开车门下车,这时有一个电动车从后面上来挂在我车门上被刮到了,当时他找家里亲戚过去一看都认识,他亲戚说没什么大事去医院检查检查没事就算了,我就拉他去医院了,当时嫌麻烦就没报警,也没有报保险,检查完没事就送她回家了,顺便给了她200块钱,第三天他又要求去医院检查,我有事没去,过了四五天他报了当地派出所,想问一下这种责任怎么分, 现在报保险还好用吗?  急求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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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0 19:34
责任的划分应当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如不服,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3-10 19:40
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向保险公司保险需是事发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向交警及保险公司报案
回复时间: 2014-03-10 19:51
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3-10 20:49
责任的划分应当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3-11 09:02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3-12 09:55
由交警部门认定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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