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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幼儿园手指骨折受伤 该赔偿多少

 10-14 15:54  悬赏 0  发布者:aix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小孩三岁,在幼儿园被门压破手指甲,露出里面的红红的肉,还出了不少血,老师说是几个小朋友乱挤把门关上的,我小孩说是一生活老师嘭的一声关门给压到的。老师去门诊包扎好开好药返回教室才给我打的电话,从老师的讲诉中好像不太严重,说指甲从中间断裂,还让我明天送小孩来,说上午的药老师来喂,可晚上小孩哭闹的厉害,第二天我要求去拍片,结果说是疑似骨折,医生说不太清晰,我不知是否时间原因,最后医生说按骨折处理。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怎么赔偿,能赔偿多少费用,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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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14 15:56
全部费用由园方承担,治疗费,看护小孩误工费,营养费。
实际赔偿就行了。
回复时间: 2010-10-14 15:57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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