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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男方要求打胎

山西-太原 03-11 11:46  悬赏 0  发布者:y36252…… 给我留言  回答:(3)
未婚先孕男方要求打胎时女方要求男方在医院签字有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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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1 11:50
你需要的是男人的承担
追问:

打胎引起别的病,男方需要承担不

回复时间: 2014-03-11 11:51
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追问:

打胎后女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男方应承担不

回复时间: 2014-03-14 10:48
是男人就应当有担当,对于致使未婚女人怀孕的,在医院做流产期间,以及以后应当承担流产女方的营养费、误工费、生活费的一半等费用。如果同意结婚的,男人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不要让自己的骨肉因此受到伤害,这是一种道义上的不作为行为,虽然不受法律的制裁,但是道义上心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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