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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返还彩礼合理吗?

河南 03-11 13:10  悬赏 0  发布者:se5t13…… 给我留言  回答:(8)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男方悔婚,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女方告到司法所要求返还彩礼,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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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1 13:14
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4-03-11 13:12
未登记结婚或者虽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2014-03-11 13:26
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3-11 13:31
未登记或者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2014-03-11 13:33
协商解决吧。法律规定,若没有登记结婚的话,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若结婚了的话,原则上不返还,除非对方因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
回复时间: 2014-03-11 13:35
你好,未登记结婚,一般一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的。
回复时间: 2014-03-11 13:36
这是合理的。

《婚姻法》明确规定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婚姻不成就的情况下,男方提出返还彩礼是正当的,基于公平原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送彩礼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是它与一般的赠与不同。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无偿性一般赠与最明显的特征。现实中有附条件与附义务的赠与之分,当条件未成就或者义务未被履行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彩礼的赠与显然与附条件或者附义务的赠与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把结婚当成一种条件或义务,就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因此,应当把彩礼赠送视为一种有目的的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3-11 14:21
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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