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酒泉,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中,对方做了司法鉴定,住院住了46天

甘肃-酒泉 03-12 13:17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在酒泉,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中,对方做了司法鉴定,住院住了46天,定残日之前是67天,鉴定书上说误工是180天,护理是120天,这合适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2 13:49
你好,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3-12 15:14
合理。
回复时间: 2014-03-12 13:2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3-12 13:21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3-12 13:33
你好,护理期限和误工时间需结合具体伤情判断,对鉴定不服可以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3-12 13:33
你好,误工日期是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至定残日或者康复日,护理天数应根据医院出具的护理意见来确定。根据甘肃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和司法实践,你的鉴定书有问题,建议你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3-12 13:47
你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4-03-12 13:50
你好,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答辩的
回复时间: 2014-03-13 12:31
你好,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福建福州
山东淄博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70
广东 深圳
人气:1838147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93
广西 柳州
人气:7120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