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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离婚房产分割

上海-宝山区 03-13 01:04  悬赏 0  发布者:Mousie…… 给我留言  回答:(9)
问 题: 您好!我和前妻离婚,房子为婚前购买,2007年购买,房产证为2009年取得,2010年结婚,2011年离婚,贷款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前贷款基本我一人还,离婚后贷款一人还一半,离婚协议有房屋一人一半。那么,现在双方都愿出资买下此房产,请问可以通过法律判定我来购买此房产么?女方可能存在拿不出那么多钱购买房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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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527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13 11:08
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所以就要看大家的想法和证据了
回复时间: 2014-03-13 08:59
可以提起析产诉讼
回复时间: 2014-03-13 09:02
你好:
   从你讲述的情形来看,该房产为共同财产,由于已经离婚,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至于最终由谁获得产权,需要结合购房的情况、还贷的情况、给对方折价款的情况与能力等综合判断。
回复时间: 2014-03-13 11:06
您好: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购买能力、是否有其他住所等因素!
回复时间: 2014-03-13 11:35
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03-13 11:48
可以,法院是按照实际可操作性来判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3-13 12:31
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13761140918 王琪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3-13 12:56
你是主贷人,如果贷款不能还清的情况下,房子归你的可能性更大。
委托律师处理,律师会根据你们房产的实际情况来维护你权益的。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3-17 14:17
你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房屋进行析产,并要求将房屋判归你所有,并由你支付给女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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