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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次责任

河北-承德 03-13 13:36  悬赏 20  发布者:qq4756……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于本月7日驾驶摩托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驾驶小轿车违反规定,在不得掉头的地方掉头,于我发生刮擦,由于我没有驾驶证,交警评为主次责任。但对方的人保公司不给予赔偿我修理摩托车的损失,事故认定书调解结果是:经双方共同请求调解达成一致:驾驶机动车***负责次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就此结案。我想问一下,他对我的赔偿损失不负责,还要起诉我让我赔给他修理汽车的钱,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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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3 13:40
你可以找保险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4-03-13 13:41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3-13 13:4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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