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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置的经济适用房,现在需要更名到我一个名下,是属于赠予行为吗?

甘肃-兰州 03-15 19:05  悬赏 0  发布者:扣扣21 给我留言  回答:(6)
婚前购置的经济适用房,现在需要更名到我一个名下,是属于赠予行为吗?再次上市交易需要交纳20%的个人税吗?当在办理过户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此房还是经适房还是商品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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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5 19:56
严格来说不属于赠与,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更名问题,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房屋满五年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就变成了商品房。
回复时间: 2014-03-15 21:16
你好,除非些个赠与,否则不能算个人财产的,至于税的问题咨询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4-03-15 22:13
需要交纳20,商品房。
回复时间: 2014-03-16 09:31
你好,不属于赠与仍属于共同财产。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就是商品房
回复时间: 2014-03-16 09:34
你好,不属于赠与。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属于商品房
回复时间: 2014-03-16 11:18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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