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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标准以及保险和夜班补助

河北-张家口 03-21 12:56  悬赏 30  发布者:傲慢王子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某全额事业单位2012年2月1日签订的合同工(未在编制,但是签订了劳动合同)
问题一:当时实习期3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时签了2份(相同合同)但是我手里一份没有,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是否有权要一份合同原件?
问题二:当时实习期工资是600元/月,然后一个月只给1000元工资(未上任何保险),请问单位工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未上保险是否合法?
问题三:实习期过后我们上24小时休24小时(含夜班),过了一年后变成上24休48(含夜班),现在我们上13小时(晚19点到第二日早8点含夜班),我想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夜班补助,单位不发夜班补助是否违法?
问题四:单位承诺每月给报销50元电话费用(合同未写,口头承诺)但是已经一年多了未落实,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问题五:单位在今年年初时说给上保险,但是现在已经3月中旬换没有落实,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缴纳保险时按照承诺补齐1月份到现在的保险费用?
麻烦律师解答时候能将那部法律规定和第几条规定说出来现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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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1 12:59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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