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思南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 我和老公要离婚 财产分好了 就是孩子都想要 孩子男孩不

北京 03-16 16:3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4)
请问 我和老公要离婚 财产分好了 就是孩子都想要 孩子男孩不到3岁 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0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16 16:51
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16 17:08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16 21:58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4-03-16 16:35
如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16 16:36
建议到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16 16:43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参考如下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回复时间: 2014-03-16 17:03
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 :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4-03-16 17:11
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14-03-16 18:24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证明你的条件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生活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03-16 20:58
你好,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确定孩子的抚养关系。建议从这方面积极举证。
回复时间: 2014-03-16 21:41
你好!如果对抚养权协商不一致的话,通常法院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
回复时间: 2014-03-16 22:20
你好,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本着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的原则判决的,孩子较小的,送给母亲的机率大些。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41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判决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03-17 12:26
可以起诉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75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