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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伤情疑点

 10-16 19:33  悬赏 0  发布者:yzl18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湖北 回答:(1)
一.伤情疑点:
(一)事先存在伤的几点理由:
1.事先有伤,妄强加于人。我正在家中收拾东西,张红杰擅自闯入我家,借故滋事,恶语相向、咄咄逼人,毫无礼遇之分。
2.他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危险。张红杰从事的工作是天天给人送煤气,磕磕碰碰地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3.张红杰下午十七点至是十八点多。在这个时间段里,他去干什么了?不排除自己撞伤:同时也有可能自残
4. 张红杰在我这里始终将身体的左侧(受伤处)死死的摁在楼梯的角上,有意制造假象痕迹,为此判断他这个伤极有可能是不久前造成的。
张红杰品行顽劣,声名狼藉于地方,但其仗势力背景,以“碰瓷”手段讹人钱财,却屡屡得逞。张红杰要是事先没什么问题,怎么会做出违背常人之事呢?!
(二)假如此伤是我造成的:
1.既然张红杰有伤在身,他也报了警,事发当时,为何不当着公安人员和我们的面要求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呢?而跟着我们一起到派出所呆了近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里,他也没提出到医院进行检查的要求。
2.张红杰下午17时从派出所出来,骑着带有一坛煤气摩托车去干什么去了?
3.张红杰的伤真的要住这么长时间的院吗?比他还严重的骨折伤,人都不能动的,也就住几天院,就出院了。就此情形,他这不就是将矛盾扩大化吗?况且,2010年7月13号,我方征求过主治医生的意见,医生明确告诉我们,伤情不严重,让公安、我方和他方一起商量,三方商量好后,就可以办理出院手续。我也将医生的意见向办案民警王小眀做了陈述。
4.张红杰的身体强壮。另他在医院住了2个多月的院,还有必要休息两个月吗?
总而言之,张红杰自始至终在医院(包括公安医院鉴定)的所有行为都是在无我方参与的情况下隐蔽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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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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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10月16日 22时54分
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如需 具体咨询或需要帮助 请联系武汉姜华律师 13296647992 QQ727188212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复。对方已将派出所和公安医院的关系打通了。公安医院已鉴定为轻伤。派出所不同意道其它医院去复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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