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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人士,除了他的子女对他有赡养义务,他的父母还有照顾他的义务吗?

天津 03-17 16:26  悬赏 0  发布者:nkhb20……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一离婚女士,化名小李,今年五十多,有精神疾病,住在精神病院。小李母亲尚在,七十多岁;小李有一女儿,现已参加工作。小李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在由她的女儿居住。两个问题:
1.小李女儿对她有赡养义务,那小李的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对她在经济上和道德上有什么义务吗?
2.小李的母亲和女儿都有她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如果双方签订协议,只要女儿赡养小李,小李母亲放弃对这套房产的继承权,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与继承法是否矛盾?
问题补充:
小李在30岁时离婚,女儿判给了小李,但是她并未尽过抚养义务,一直是由孩子的父亲养育孩子。所以小李离婚后不久就患了精神疾病,小李的监护权应该是她的母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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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7 16:30
她的女儿应该负责照顾她的生活
回复时间: 2014-03-17 16:36
有赡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3-17 20:07
母亲、兄弟姐妹没有此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3-17 16:30
有赡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3-17 16:33
1,没有义务。2,有效的。
追问:

这个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应,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还是只要双方签字,当地村委会盖章见证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4-03-17 16:35
女儿对小李当然有赡养义务,另外,请问小李现在的指定监护人是谁?
追问:

小李在30岁时离婚,女儿判给了小李,但是她并未尽过抚养义务,一直是由孩子的父亲养育孩子。所以小李离婚后不久就患了精神疾病,小李的监护权应该是她的母亲吧

回复时间: 2014-03-17 16:49
小李的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还是要承担义务的,这个协议有效。
追问:

您是说小李的母亲和兄弟姐们,与小李的女儿都有这个义务?该怎么分配这个义务呢?

回复时间: 2014-03-17 20:19
1、没有
2、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3-18 09:23
女儿应该负责照顾她的生活
回复时间: 2014-03-18 12:04
有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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