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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拆迁协议签订后,发现补偿不公平,可以追加补偿吗

 03-18 09:53  悬赏 0  发布者:zx01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9)
法院执行庭采用强硬手段,迫使房主签订拆迁协议。后来,发现补偿低于前面和后面签订协议的人。法院法官代替开发商进行的压价。可以追加赔偿吗
问题补充:
曾经找过律师维权,法院判决败诉。未及时收到房管局裁决书,错过规定的诉讼期。走的非诉执行。最后是执行庭的法官,采用卑劣的手段。老人不堪精神折磨签订的拆迁协议。至今没有文字的协议。此案快一年了,还来得及申诉或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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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8日 09时56分
你好,这个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房子的具体状况。强迫签订的拆迁协议是违法的,您可以主张协议无效,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追问:

法律程序已经走了,非诉执行,到了执行庭。律师说让房主自己争取利益最大化,就联系不上了。法院施压,说这次不签,下次补偿的就更少。

回答:

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做法不是最合理的,法院的做法也是不合法的,建议来电来访,与律师讨论具体细节,才能得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8 09:56
您好!
应当追加补偿的。
建议聘请专业拆迁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3-18 09:57
根据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01
可以追加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03
可以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03
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3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05
能证明非自愿签订、显失公平等合同解除或变更的法定情形,可以要求追加补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18
你好,法院判决应当公平公正。当地政府对于拆迁补偿有详细规定,建议委托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者采取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欢迎来电来访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30
您好,建议搜集证据,如与实际补偿标准不符,可以追加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33
你好,可以证明协议时在被强迫的情况下签订,并且不符合当地的产前补偿政策,收集证据,可以上诉。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35
根据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41
如果合同存在违约情形可以撤销合同重新签订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48
应当追加补偿的。
建议聘请专业拆迁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49
你好,如果是被胁迫拆迁的,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49
法官介入是不合法的  可以到相关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4-03-18 11:19
可以追加的,可根据当地政策要求。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18 12:43
您好,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4-03-18 14:42
要具体分析,带着材料。电话联系后,根据具体材料面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追问:

此事法院判决已经快一年了。现在才明确知道邻居前后的补偿不一致。而且至今没有实际的文件在手里。所有的拆迁户都没有。法官的态度蛮横,不给你说话的机会。两位老人不堪身心折磨,不得已签了字。同住一室的儿子,本来开发商给的房子也没给。打过电话给法官,至今未予理睬。自建的面积也没有考虑。执行庭的法官很横,不顾老人身体不适,强行带到法院谈判。结果就是这样了。

回复时间: 2014-03-18 16:29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要求追加,但是也的考虑当地具体拆迁政策,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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