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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妻子名下的房子离婚之后再过户给我可以吗?

 10-17 11:53  悬赏 0  发布者:小万72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江津 回答:(1)
我和妻子约定好离婚,妻子愿意把她名下的房子过户给我。请问能否以《离婚协议书》作为依据,在离婚之后把妻子名下的房子免费过户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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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763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10月17日 12时17分
可以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评论者:心急如焚中 给我留言
时间:2010-10-17 14:37
本人宁波人,女方是厦门人,经人介绍认识大半年,准备买房子结婚;本人在宁波买过房,刚卖掉,为结婚,准备到厦门去买房;按国家政策,首次买房可有利率,每月月供会降低,所以女方建议以她的名义买房,然后公证,赠与我,然后或者同时办结婚证,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我们可以一起还贷,每月月供会比以我们二人办理结婚证在先,一起买房节省月供-----首付50%全部由本人付。
以上描述,望能让您明白-----请建议,本
评论者:吴明勇律师
时间:2011-01-05 14:45
可以,但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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