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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该如何维权?急!!!

 03-19 21:15  悬赏 30  发布者:大雨bnm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大港区 回答:(9)
我父母的房子10多年前买的,因为当时房证没有办下来就住进去了,后来房证办下来后房价猛涨,对方不给过户,我的哥哥们都表示无能为力,我的父母也一筹莫展,我提议打官司维权,哥哥们表示如果我打赢了官司就把房给我,于是我自己用了半年的时间并且花了近10万元钱打赢了官司并且已经过户到我父亲名下,我父亲已经给我做了公证遗嘱,(哥哥们已经知道),我母亲因为身体原因做不了公证,母亲私下请人做了一份代书遗嘱,有2个见证人在场,都摁了手印,这些年我的父母一直跟我生活由我照顾,现在我父亲的身体大不如前了,我自己照顾不了2个老人,我也得上班,我要求哥哥们跟我轮流照顾父母,他们却说如果让他们轮的话就要平分房子,面对他们无耻的嘴脸我很难过,因为父母的原因我不愿得罪他们,怕日后父母见不到他们了,我跟他们表示先对父母尽义务,房子事等父母百年之后再说,他们也表示日后给我过户的话他们拒绝签字,我私下里又再次问过父母,他们表示还是愿意把房子给我,可是我担心哥哥们背后做手脚,又搞出一份遗嘱来,所以我想放弃继承直接走买卖程序,又怕日后哥哥们知道了就不再赡养父母了,我很纠结。请问大律师们,1如果我跟父母走买卖的话可以吗?对我有什么风险吗?2如果以后他们知道给我过完户了不再尽赡养义务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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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电话:13180101358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9日 21时55分
让父母给你出一个有效的遗嘱,至于哥哥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赡养可以依法起诉。
追问:

您好,我的父亲已经做了公证遗嘱,母亲那份做了2次都失败了。所以才想走买卖。谢谢您的回答。

回答:

为什么失败?

回答:

为什么失败?

追问:

因为公证员提出的问题有些我母亲听不明白,所以就答不上来或者是答的不正确,所以就失败了。公证人员不是很好说话,呵呵。

回答:

不用公正也可以,只要是母亲的真是意思表示就可以了。

追问:

我知道,但是如果遗嘱不公正的话将来给我过户时我母亲那份是需要哥哥们签字的,到时避免不了归法院,保不住的是亲情啊。真没有两全其美的事。

回答:

是的,这个时候你不能方方面面都顾及了,所以你要做出选择。

追问:

确实,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就是为那些没德的人所建立的。亲情也不是只靠一方就能维持住的。再次感谢您的指教!下辈子也找个律师当老公哦,呵呵。

回答:

呵呵……祝你一切顺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多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9 21:20
你好,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其支付赡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3-19 22:10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其支付赡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3-19 22:50
“代书遗嘱,有2个见证人在场,都摁了手印”应是有相当效力的,不过涉及房产是要求“公证遗嘱”,能否请公证处的人依你母亲具体情况,上门服务?或到房产局咨询该怎么办。
    至于你哥哥赡养母亲,是法定义务,若说不通,可起诉。“走买卖程序”,具体到你们这情况,似无好处,或反而激化矛盾?建议慎重考虑。你既愿出钱买,不如到继承时给哥哥们分一些房产钱,和气解决?这是我个人不成熟意见,你再听听其他律师。
追问:

我咨询过房管局了,因为我还未成家,户口跟父母是在一起的,所以走买卖程序的话不用走资金监管了,就直接缴纳税费就可以过户了,大概需要2万多元。而这些钱如果分给哥哥们的话会被他们摔在地上的,狼的胃口绝不是分得一块羊肉而已。谢谢您的回答。

回复时间: 2014-03-20 06:1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20 13:22
1.可以进行买卖,对你来说,你得到房屋的同时需要支付房款,房款属于父母共同财产。
2.可以起诉要求哥哥们进行赡养义务,这是他们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3-20 15:02
1.如果父母现在同意房子给你,为避免纠纷走赠与过户别走买卖;2.其他子女不仅赡养义务,你父母可以起诉
追问:

您好,我当然知道赠与好些,最起码能省些钱,但是我母亲无法做赠与公证啊,所以似乎只能选择买卖了。

回答:

买卖却没有实际房款给父母,其他子女就付房款问题提出异议,容易产生纠纷

追问:

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或是“继承”,不过是产权更名的必经之路罢了,我哥哥们关心的不是这些过程,而我也没有必要跟他们解释这个过程,只是在必要时让他们知道房证上的产权人是谁就足够了,何止是纠纷呢?但终归有解决的途径。多谢您的提醒和回答!

回答:

买卖过户需在房管局签买卖合同,母亲过世后其他继承人可因未付房款提出异议。要求付款并继承房款。已提示风险,不认同可以不采纳

追问:

您说的太有道理了,我认同。我非常想走“赠与",但是我母亲无法完成赠与公证啊,所以才不得不考虑买卖。如果以您所说,我还有什么其他选择吗?如果在走买卖之前我让父母给我写一份类似于"买卖协议上的钱并未收取"或者是"走买卖程序只是形式而已,我们自愿不要房款"的书面证明呢?或者是还走继承?如果他们背着我又弄出一份遗嘱来不是更麻烦吗?敬候您的高见!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3-20 15:53
如果走买卖,房屋更名后他们不赡养老人,可以让你父母起诉他们。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80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20 20:40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追问:

你是律师吗?有律师资格证吗?驴唇不对马嘴的!够二的!下回看清楚再回答问题好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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