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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被班主任没收手机,今天被班主任请回家说触犯了4条法律

湖北-荆州 03-20 19:58  悬赏 0  发布者:lxz626……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高一学生,于昨日2014年3月19号上午下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没收,班主任说手机一旦没收就别在想要回,家长来也不给,必须3年毕业以后归还。于是我回家后,在QQ空间发表说说 标题为;请好心人士,帮忙给我们班主任发一条短信劝老师把手机归还与我,内容为XXX是个好孩子,请老师把手机还给他吧,他以后会做个好学生的。于是在网咯上公布了他的电话号码,而我没想到事情的发展性,然而在今天班主任把家长请到学校,说有人给他发恐吓短信,侮辱之类的话,已经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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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3-20 20:11
你好:违法的
追问:

现在我已经被家长带回家了,请问这事应该怎么处理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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