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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否有规定,公司跨省搬迁,员工不愿意跟随是否赔偿

浙江-宁波 02-24 14:14  悬赏 20  发布者:angel6……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宁波保税区台资企业的员工,因在宁波定居,无法和公司搬迁去无锡,该公司要将所有资产搬迁到无锡大陆总公司,并将其宁波公司名称注销,要厂内员工跟随搬迁。而我们的合同中写道:工作地点为宁波,还有一部分合同写到,工作地点为公司制定地点,想请问如果搬迁了,我们不愿意和去无锡,那么,公司可以赔偿员工损失么?还是无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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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4 14:25
如你们不愿意去,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予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2-24 15:02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工作地点,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该与员工协商,员工可以选择拒绝。如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约定工作地点,要求公司赔偿可能会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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