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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广东-深圳 03-22 17:40  悬赏 10  发布者:WFNY 给我留言  回答:(15)
去年借钱给一朋友,现在找不到人了,电话也不接,我要怎么起诉他?是要借款地还是借款人户口所在地起诉他?是怎么个程序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2 17:46
一般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22 17:54
人不在也可以先起诉,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要去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22 18:05
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22 18:17
可以起诉对方
回复时间: 2014-03-22 18:18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回复时间: 2014-03-22 18:28
可以起诉对方,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回复时间: 2014-03-22 18:53
民间借贷有很多途径可选择:
一、被告所在地。
1、被告户籍所在地。
2、被告经常居住地(需要1年以上居住证明)。
二、合同履行地(即借款所在地)。
即原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可以显示的借款地点出借)。
回复时间: 2014-03-22 19:32
借款地也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3-22 20:16
到对方的身份证登记的地址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22 21:39
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22 22:01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后,就可以从该财产支付你的借款。
回复时间: 2014-03-22 22:21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被告住所地还是户籍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来起诉。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起诉状、证明结款事实的证据去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3-23 12:43
借款人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书以及对方身份材料和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3-23 14:40
到被告住所地或借款发生地起诉。可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4-03-23 17:36
你可以要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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