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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

江苏-宿迁 03-24 15:26  悬赏 0  发布者:tangwe……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去酒吧聚会,其中有一个我不认识,那个人在酒吧里面看到了跟他有过矛盾的人想要打他,结果在出酒吧之后几个人就动手打了受害者,而我当时不知道具体情况,看到他们在打人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事,出于凑热闹的心理,我当时上去踢两下受害人的背部,事发过后听说受害人被鉴定是颅内出血属于轻伤害,因为开始的时候警方没有找到监控,被打者也不知道是谁打他的,所以定性为寻衅滋事,但是主犯跟被打者本来就有过矛盾,派出所里也有记录,现在跟对方家属也都协商赔偿了,谅解书也写了,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撤不了案了吗?案件的定性也改不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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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4 18:49
应该是寻衅滋事
回复时间: 2014-03-24 15:31
不能撤案的,获得谅解,法院可以从轻处罚。
追问:

那这是属于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

回复时间: 2014-03-24 15:46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24 16:06
不能撤案的,可以协商获得对方谅解,可以轻判
回复时间: 2014-03-25 11:12
民事赔偿无法免除刑事责任的负担 可以作为量刑情节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我的补充: 2014-03-25 11:12
有需要 可来电 1 3611543521
我的补充: 2014-03-25 11:12
有需要 可来电 1 3611543521
回复时间: 2014-03-27 10:44
你好:1、寻衅滋事。2、不能撤案,但是若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获得谅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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