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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赔偿

新疆-伊犁 03-26 16:00  悬赏 25  发布者:鹰嘴豆 给我留言  回答:(5)
房屋征签房款总价494105元,付款时间分别为:2013年11月29日付款100000元,2013年12月12日付款200000元,2014年1月28日付款100000元,尾款94105元预计在2014年3月30日付,房屋征签协议六、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时给住户支付补偿金,按未付补偿金总额的15%向住户赔偿违约金。(房款于2013年10月底以前支付,如不能按期支付房款则按每月递增15%作为违约金赔付),违约金赔偿金能要上吗?怎么计算呢?
问题补充:
违约金条例是开发商自己写的。我们认为只要按期付款就OK了,近半年了,一周推一周的,今天开发商说:“你们只要不提违约金这条,3月底就把尾款给付了,并且收回房屋征迁协议原件,想问问;房屋征迁协议原件可以交吗?瞧开发商的这态度,也要讨个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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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6 16:06
按照损失承担违约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3-26 16:02
你好,法律固定,违约金最高不得高于合同总标的额的30%,如果超过此范围内的,就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4-03-26 16:06
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过高。
追问:

违约金是开发商自己写的。

回复时间: 2014-03-26 17:02
能要上违约金,但可能会酌情降低。
回复时间: 2014-03-26 20:09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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