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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账户的钱借给个人的问题

河北-廊坊 03-26 17:07  悬赏 0  发布者:myxs00…… 给我留言  回答:(2)
单位的钱,领导签字让财务人员转入个人账户(领导与对方签有借款协议,用途也是为公的,并且协议有上级部门的批准),财务人员要负责任吗?
问题补充:
这笔借款是专项资金,借款协议也是规定用于该项目,要问的是以后万一有什么想不到的问题,有关部门查账时财务人员有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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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6 17:15
因有领导签字批准,故财务无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3-26 17:26
如果是合法的,就不用承担责任。
追问:

签借款协议时,明确规定用途是合法的,最后附有本单位领导签字,并有上一级单位签字盖章批准,可以说这是领导明确指示要借的。但财务无法保证借款人拿到钱后怎么用是不是?请问这样算不算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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