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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

安徽-合肥 03-27 16:16  悬赏 0  发布者:liyong……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父车祸伤亡赔偿金,我们协商我和姐妹三人还有继母四人平分,但我朋友说我儿子作为长孙也应该分一份,是否合情合理?盼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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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7 16:20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4-03-27 16:32
(一)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回复时间: 2014-03-27 16:18
你好,不合法,也不合理。
追问:

什么原因?

回答:

不符合继承法。

追问:

哦!谢谢你!

回复时间: 2014-03-27 16:38
你好,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回复时间: 2014-03-27 16:58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3-27 19:19
你朋友说的不对
回复时间: 2014-03-27 20:35
不可以,因为你还在世
回复时间: 2014-03-28 12:50
你好,由你好,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3-28 17:16
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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