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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重庆-梁平 10-22 17:44  悬赏 0  发布者:merri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房子于07年卖给同村人,目前该房子还未过户,房产证还在我这里 
1.由于占地赔偿,我想要回房子可以吗? 卖方拒绝协商
2. 我楼下实为5间,楼上为3间再加一个晒坝。除楼房外,偏房如厨房,还有一间放置其他东西的房间,还有农村的地坝等都未纳入合同
合同只谈到楼下3间,楼上2间。但房屋界限描述包含了所有房屋及偏房。合同内容未提及房屋面积
假如房子我无法要回,根据合同可否理解为除楼下3间,楼上2间,其余房屋、厨房、地坝等还是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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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2 21:27
1、你可以选择违约,可以要回房子,可以联系本律师,把合同传过来看看,然后根据合同答复你,
回复时间: 2010-10-22 23:12
还是可以根据合同本身来分析其法律效力,如果分析有理由,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起诉。
回复时间: 2010-10-23 15:59
**应当根据合同内容界定房屋范围,建议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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