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员工试用期未过,用EMS专递方式把辞职书交给单位,提前三天是怎么算,是从寄EMS专递那天开始算起三天

广东-深圳 03-30 15:09  悬赏 10  发布者:qq1137…… 给我留言  回答:(9)
员工试用期未过,用EMS专递方式把辞职书交给单位,提前三天是怎么算,是从寄EMS专递那天开始算起三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30 15:30
这是可以按照约定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4-03-30 15:18
邮寄时间
回复时间: 2014-03-30 15:18
收到通知书那天开始计算的 。
回复时间: 2014-03-30 15:2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3-30 15:29
对方收到辞职书的那天一起算
回复时间: 2014-03-30 16:16
从用人单位接到辞职报告第二天开始算。
回复时间: 2014-03-30 16:55
收到之日起算
回复时间: 2014-03-30 21:32
收到起算。
回复时间: 2014-03-31 13:11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云南昆明
浙江金华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516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8039
重庆 渝中
人气:3978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75
安徽 合肥
人气:284472
山东 东营
人气:271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