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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夫妻共有房产,单方出租,如何收回或者起诉?

 03-30 18:20  悬赏 0  发布者:jerryk……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宣武区 回答:(3)
婚后房产,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背着我出售,被及时发现,房产确权胜诉了。但是因为对方不配合一直不能办理加名手续。目前女方把房子出租出去,收取租金,对孩子不闻不问。我去收房,租户和中介串通说房子与我无关,让我要告就去告。
我想请问:1、房本加名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如何收回本应属于共有的房屋并且追回应得的收益?难道假如她和中介签了10年的合同,我就只能看着房子,束手无策吗?
    在110网上发布了很多咨询了,得到大家的无私帮助。因为女方背着我变卖房产,离婚官司已经打了快两年了,身心俱疲。走正规的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么难吗?在婚姻生活中,因为相信对方是一家人,结果落得现在的下场,我工作比较忙,父母年纪大了,一边帮忙带孩子,一边还要为官司的事情发愁。真的欲哭无泪。恳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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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30日 19时24分
1,既然法院判决,带着法院判决书,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产权登记在您的名下后,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追问:

感谢您的回答 我明天给您电话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30 18:22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30 18:48
你好,法院的强制执行针对它的生效判决 ;租房收益你有权收取一半的
追问:

生效判决是房屋为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办理房本?
现在女方彻底不联系了,孩子也不管,只有去法院起诉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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