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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保密协议内容

广东 04-01 16:17  悬赏 30  发布者:tanqig……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于几天前在一家公司面试上一工程技术员职位,今天去上班,人事告诉我试用期是三个月,他拿出一份该公司的员工保密合同给我要求我签,内容如下:
乙方因为即将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
2.甲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制度;
3.甲方的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客户信息;
4.供销情况及客户档案;
5.甲方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甲方所撑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
7.甲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甲方内部管理制度、技术信息、各项技术资料;
9.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的总结均属于甲方;
10.乙方受聘期间所知悉或持有“营业执照”不得泄露、告知或移转他人,所有记载或含有“营业执照”的文件、笔记、资料、等各种文件形式的民有权归甲方所有,离职时应交还甲方,不得影印或以其它方式留存;
11. 其它经甲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关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三、除了履行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面、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它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我同那人事说既然试用期是三个月我现在不是你们公司的正式员工暂时不签这合同了,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专家以上员工保密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呢,个人觉得似乎都是对企业有利的?合同里也没有明确注明保密的时间,是否应该注明保密时间是员工在职期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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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1 16:18
你可以跟企业协商,约定清楚具体的细节
回复时间: 2014-04-01 16:21
这是可以约定保密费的
回复时间: 2014-04-01 16:29
可以具体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4-01 17:51
1、试用期内,你也是正式员工,因为法律规定不能单独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限。
2、内容上当然有不合法的地方了:第一条第3项中的合同,包括你自己的劳动合同,职员工资,包括你自己的工资,如果连自己的合同、工资都要保密,那么你如果与公司产生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一旦公布你就是违约的。这样的规定都是违反劳动法的。
3、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论文、著作书籍,要看是不是属于职务技术、职务作品啦!并不是所有的技术、作品都属于职务上的,但是含括性限制,是在剥夺个人权利。
4、“营业执照”,要看什么营业执照,一般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对全社会公开的,不是秘密也要你保密,这是强加义务。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当然不合理了,不成文的规章,是什么规章,不明确,而且是“任何”。
6、没有注明保密期间确实是个问题,但确定的是,在职期间你得保密。离职之后要保密多久这是不明确的。
7、保密费用也没有提及。
8、如果你参加的是国家安全机关、特务机关、国家情报组织或军事部门的话,那么以上的约定应该都是合法的,你就遵守吧
回复时间: 2014-04-01 20:27
可以要求约定明确的条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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