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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赠问题

上海-浦东新区 04-02 17:11  悬赏 20  发布者:mhw500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问各位大律师:
1、遗赠的房产过户,是否必须先去做房产受赠公证?
2、做房产受赠公证时,是否应有该遗产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在场,或者告知该遗产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谢谢!
问题补充:
遗赠的房产过户有效期,是不是二个月?超过二个月失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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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7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4 13:18
1、不是必须,向遗嘱人的继承人表示接受遗赠。
2、应当有继承人在场。
回复时间: 2014-04-02 18:49
1、不是必须的,还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

2、应当告知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表示同意接受遗赠。

3、不是的,是要在二个月内表示同意授受遗赠。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04-02 19:37
你好,1.可以做公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遗赠的效力;2.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二个月内告知该遗产的已知法定继承人,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公证时,无须法定继承人在场。
回复时间: 2014-04-02 21:03
你好,需要公证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办理时所有继承人到场。
回复时间: 2014-04-02 21:49
1、也可以诉讼受遗赠;
2、应当告知其他继承人表示愿意受遗赠;
3、二个月内作出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回复时间: 2014-04-03 16:47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晓遗赠事项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然后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拒绝配合办理的,那么受遗赠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判决确认并强制办理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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