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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回附年龄条件的赠与

上海 04-03 14:14  悬赏 20  发布者:yangua…… 给我留言  回答:(5)
1:离婚时签订财分协议,家庭共有财产各自约一半,协议分给了我前妻和孩子,我自愿放弃。然后由我和前妻实施监管。协议是这样规定的:“当孩子22岁时归还给孩子总财产25%的财产所有权及使用权,28岁、33岁、40岁分别归还25%”“在此监管财产归还之前,一方不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动用此财产”。
    2:分给孩子的财产实际上在前妻手上掌管。前妻和孩子未经我同意擅自将财产转移到孩子名下。
    3:我想起诉,以民法通则58条告前妻,要求收回赠与,请教各位大律师,我这官司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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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15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20
在实际赠与前,可以要求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59
如果还未实际赠与,可以表明不同意。
回复时间: 2014-04-03 19:43
你可以撤消赠于的
回复时间: 2014-04-03 21:42
在没有实施前,可以收回!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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