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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致人死亡,我没有陪酒,也没有劝酒,吃饭过程中有事先行离开,我有责任吗?

云南-昭通 04-03 21:06  悬赏 10  发布者:wxm888……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4年3月31日,有一个朋友请我们去吃饭,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去了,一共6个,请客的是开饭店的老板,他因为有事没有来参加吃饭。开始吃饭后(7点十多分),我接到妻子电话,说家里有事,因此吃了一点后我就先行离开了(8点左右)。在我参加吃饭的过程中,我没有喝酒,也没有劝酒。在我离开后,又来了几个其他我不认识的人,据说后来他们喝酒了。后来先来的有一个朋友喝醉了,另外一个朋友送他回家(晚上9点过),送到他家楼下的门市后,他就离开了。到晚上11点过,喝醉酒的那个朋友被人发现在躺在门市门前的地上,天上下着大雨,他母亲叫人把他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医学鉴定是因为呕吐物窒息死亡。现已3天,家属还未把死者掩埋,想要我们几人的补偿。我想请问:我们一起去的5人,有一个人喝了一杯酒(150克左右),有一个人陪死者喝了两杯酒(300克左右)其他几人滴酒未沾,也未劝酒。期间另外一个和我是先行离开的。我想请问:请客的老板、喝了酒的、未喝酒的、我和另外一个先行离开的,分别负有什么责任?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现每人已交给派出所3000元,作为垫付掩埋死者的费用(6人),死者家属说还会走司法程序。我们还会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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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4 09:48
责任大小取决于过错大小。按你所述,你的责任不大,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交给派出所3000元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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