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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原告主体適格與第三人

河北-廊坊 04-05 10:37  悬赏 0  发布者:huch31…… 给我留言  回答:(1)
原告主体有争议,可加入第三人作为诉讼请求的主体嘛?
判决后, 第三人可以上诉嘛?
  
    如果原告和第三人在诉讼中败诉, 则第三人 可以就其债权直接另案起诉嘛?  (或是因参加了本案, 而发生一案不两诉的问题,
而丧失了 追索债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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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5 11:28
第三人有原告地位的和被告地位之分的,如果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提出上诉的。
追问:

第三人可以追加為原告嘛? 亦即 第三人向被告提出訴訟請求??


如何向法院提出? 要重新寫狀紙嘛? 如何寫?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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