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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人故意伤害的维权

贵州-遵义 04-05 13:35  悬赏 0  发布者:hexiao……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你好,请教一下。我兄弟4月2日晚在外吃夜宵,无故被同在一家店吃夜宵的两个醉酒年轻人用砸烂的啤酒殴打成重伤,手上、身上多数受伤,尤其面部已被啤酒瓶严重划破,鼻梁骨都被打骨折,细小的脸部当时到医院就缝了175针,目前仍在医院治疗,好在伤者意识还清醒,但面部已经被严重毁容,才24岁,还没结婚的男人,对方手段太残忍的,居然直接上人脸部。打人者一个为刚毕业的大学,一个为政府机关工作员。请问我目前要维权,一般能争取到什么程度的赔偿(能得到些什么赔偿,能争取多少)应该能最大限度的让对方承受怎样的惩罚(也就是说能否让对方坐牢)。请大概指点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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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5 13:36
及时报案 如你鉴定构成重伤 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05 13:50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05 17:51
需要看具体伤的程度才能计算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12 10:44
报警解决,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我的补充: 2014-04-12 10:47
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轻伤以上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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