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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债务承担

广东-佛山 10-25 08:12  悬赏 0  发布者:gfl4378 回答:(2)
合伙双方解散,由于帐目不清无法审计,对于一方主张的材料垫支款要求双方分担,但只有客户的收据、支票和支出证明单上双方的签名,能够作为材料垫支款支出的认定依据吗?证明责任如何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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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5 09:24
不能完全证明垫支材料这个事实。
回复时间: 2010-10-25 10:43
有出示证据的一方对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承担举证责任。可以和客户核实确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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